81歲翁襲梁國雄囚3個月6日 官籲互相尊重消除成見

社民連梁國雄早前遇襲受傷,81歲被告黃森球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6日。 裁判官表示,須判處監禁式刑罰,勸誡被告不可以因任何理由而犯案,要互相尊重,消除成見,共同為香港建設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