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及831案】外交部駐港公署促外國政客停止美化及包庇犯罪份子

外交部駐港公署促停止包庇和美化違法犯罪分子。資料圖片
外交部駐港公署促停止包庇和美化違法犯罪分子。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黎智英與8名民主派人士因前年8月18日及31日非法集結案被判監禁,多名英國、美國及加拿大政界人士隨後透過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回應事件。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表示,對於美國、英國、歐盟一些政客對法院依法判刑作出無端指責、惡意抹黑,甚至公然「呼籲放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嚴正指出這是對特區法治與國際法治的雙重褻瀆與踐踏。

發言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關人員因組織參與未經批准的非法集結被判刑,事實依據充分,程序完全合法,判決依法公開,並指一些外國干預勢力常把法治掛在嘴邊,卻一再將違法犯罪分子美化為「民主鬥士」,阻撓特區司法機關依法辦案,將政治操弄置於特區法律之上。發言人續指,相關人士「假仁假義」地表示「要與香港人民站在一起」,卻無視特區主流民意,一再損害特區法治與繁榮穩定,站在港人的對立面。發言人指,他們稱維護國際規則,卻一再踐踏國際法與國際關係基本準則,肆意插手香港事務與中國內政,充分暴露出其對國際規則合則用、不合則棄的雙重標準。

發言人強調,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法治核心要義,任何人都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敦促有關國家恪守不干涉內政等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切實尊重法治精神,摒棄虛偽的雙重標準,停止包庇和美化違法犯罪分子,停止損害香港法治與司法獨立,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發言人又指,任何干預和施壓都注定是徒勞,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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