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民陣流水式集會案7人罪成 押後至下午判刑

【Now新聞台】前年818民陣流水式集會案,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人,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成,法官聽取求情後,押後至下午判刑。

因國安法案件正在還柙的黎智英及梁國雄,由囚車押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其餘被告包括何秀蘭、吳靄儀、李柱銘、何俊仁及李卓人亦抵達法院應訊,法官胡雅文聽取求情。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黎智英在此案並非擔當積極角色,事前無參與任何記者會,案發時亦沒有發言,他只在行使憲法下的權利,參與和平集會,警方當時亦無警告或拘捕任何人。

控方所依賴的周庭及黃之鋒621包圍警總等案,與本案所控告的罪行及暴力程度有明顯分別,法庭不應判處監禁式刑罰。

李柱銘一方求情時指,他即將83歲,在資深大律師名冊中排名第一,奉獻大半生服務公眾,追求民主,認為法庭應採取其他方式取代監禁。

代表李卓人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他一生服務香港社會,成立工會協助工人,希望香港成為更好的地方,事發當日在滂沱大雨下,協助集會人士和平有序疏散,希望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本身是大律師的吳靄儀,已解散律師團,親自向法官求情,指自己曾擔任立法會議員,關注香港的自由與未來,當基本權利被侵害,她就會挺身而出,司法獨立被動搖,她會為公眾站出來。

其餘被告求情時,都提到當日集會和平理性進行,無造成任何破壞。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已認罪等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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