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被控2019年10月灣仔暴動 1人今認罪8人下周開審

【on.cc東網專訊】2019年10月6日港九多區都有反修例示威遊行,其中灣仔一帶的遊行至傍晚演變成暴動,警方拘捕多人。其中9人分別被控暴動、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等共13罪。此宗區域法院案件,原今早(12月1日)於西九龍法院開審,惟其中1名被告確診新冠肺炎而未能到庭,故今天先處理其中部分認罪被告。區院暫委法官梁嘉琪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五(12月9日)開審,期間准各被告保釋。

本案9名被告分別為謝芷盈、吳俊傑、李苑瑩、黃為瀚、周貝家、高家慧、15歲男生、陳振羚、曾令兒及蘇家揚,他們共同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6日,在香港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及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李、黃、周、高、陳、曾及蘇,他們分別被控1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被捕時15歲的男學生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曾及蘇分別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謝另被控1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今日承認暴動罪為女被告曾令兒,她另2項控罪則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她暫定於2023年1月16日判刑,期間准她保釋候判。女被告謝芷盈則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但否認暴動罪,因此須繼續受審。針對2人的案情指,案發當天下午5時許,上址出現暴動,有破壞公物及堵路縱火等行為。當警方到場設防時,示威者築起傘陣對峙,用磚頭等雜物作路障,更有人駕駛鑽地車去破壞馬路。期間警方施放催淚彈及警告示威者立即離開,但示威者沒有退去,反而向警方掟汽油彈還擊。不久後警方展開驅散行動,示威者沿軒尼詩道往東逃跑,但有示威者仍持續向警方掟汽油彈,其中2枚汽油彈擊中穿反光衣的人士。案情指2名被告均在軒尼詩道上被截獲,當時她們均穿着深色衣物,謝被截獲時管有1部無線電收發機。警員另於北角警署內,在曾的書包找到2支白色噴漆、1部白色攝錄機及2個黑色口罩。

案件編號:DCCC 2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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