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旺角|3人被控非法集結 女團成員廖樂兒與另女生無罪 男子罪成候判

9.29旺角|3人被控非法集結 女團成員廖樂兒與另女生無罪 男子罪成候判

2019 年 9 月 29 日,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集結,爆發警民衝突。3 人包括藝人杜汶澤創辦、女團「EOS」成員之一的廖樂兒,否認非法集結罪受審。兩名女被告周一(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男被告罪成還押至 6 月 19 日判刑,候兩份精神科報告。

裁判官李志豪指,廖樂兒當時身穿黑衣、戴口罩,認為裝扮是個人選擇。裁判官續指,兩名女被告在示威現場出現,實屬可疑,但兩人沒有與示威者交流,未能排除他們是無辜路過。廖樂兒聞判拭淚,散庭與親友擁抱,離開法院時亦與記者揮手。

同案 3 被告認罪判囚

本案 6 名被告依次為朱德成(30 歲,演員)、黃家偉(30 歲,送貨員)、廖樂兒(18 歲,學生)、劉曉彤(18 歲,學生)、陳輝衍(20 歲,地盤工人)、岑子軒(25 歲,工程師)。首 5 人同被控在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旺角警署對出附近一帶參與非法集結。

朱德成、岑子軒各面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攜有鐳射筆;陳輝衍另被控兩項襲警罪。

黃家偉、岑子軒及陳輝衍於 2022 年分別認罪判囚。廖樂兒為藝人杜汶澤創辦的女團「EOS」成員之一,曾獲高院批准離港一個月,前往韓國受訓。

WKCC182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