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據證明違反董事責任 針對蒙民偉妻申索遭撤銷

蒙民偉第2任妻子王蓓芬(右)。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信興集團已故創辦人蒙民偉被指生前挪用公司資產,總額逾8.72億元。蒙的第2任妻子王蓓芬又被指在知情下,以丈夫的支票提取其中2.8億元。信興旗下公司先後入稟,向蒙民偉的遺產執行人及受益人,及王蓓芬追討欠款。高等法院原訟庭前年下令剔除信興針對王的申索,信興上訴又被駁回,但獲准修改申索書繼續追討,王蓓芬一方則再次申請剔除申索。 原訟庭法官今午頒布判詞,裁定信興一方無證據證明蒙民偉違反董事責任,故剔除部份針對蒙民偉的遺產執行人及受益人的申索內容,並撤銷針對王蓓芬的申索。 法官在判詞指出,根據信興的財務報表及董事向核數師的表述,信興欲追討的該筆「不當轉移」資金無可置疑地是集團旗下公司向蒙民偉批出的貸款。信興一方修訂入稟狀後,仍未能說服法庭該些貸款不獲董事局批准,故其申索是瑣碎無聊,必須被剔除。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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