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家人做鄰居

【星島日報報道】約了幾個女性朋友來家吃飯,大家飲酒閒聊,有人說如果結婚的話,最好能夠分房而睡,一人一間睡房。也有人說更理想的生活狀態是一人一個單位,不要相隔太遠,同一大廈同一樓層最好。我說我的標準是兩個人分別住在車程十分鐘的地方。果然是物以類聚,雖然大家的標準不一,但同樣認同人與人之間保持距離,才可以令關係歷久常新,即使伴侶與家人亦不例外。 我的前度男友跟我擁有各自的居所,我們的家相隔十分鐘車程,我很喜歡這段物理距離,它確保我們各自的私人生活、習慣、社交保持不變。十分鐘車程,在加拿大算是「近鄰」,互相拜訪非常方便,萬一有急事,加快車速,五、六分鐘也能趕到。年紀愈大,已成習慣的固有生活方式愈難改變,我無法想像家中永遠住 另一個人。我雖然不是日本女人,不介意被伴侶見到未曾化妝的樣子,但總有恣肆的時候,希望整天賴在 上,不刷牙不洗臉眼角積 眼屎在 上吃薯片,或者半夜跟閨密打電話到天光,心血來潮還可以突然叫一群朋友來家開Party……家中有另一個人的話,做所有這些事情時就必須顧及另一個人,若在自己的家中都有所避忌,都不能隨心所欲,那家就不完全像家了。 更重要的是,兩個人在一起,總會拗撬,若在同一屋簷下難免作困獸鬥。但是,若有各自的居所,拗撬過後一方離開,大家分頭冷靜,再過兩三天見面時,早已忘記之前的爭執。 不僅跟伴侶要有距離,跟父母家人亦然。年老的父母最好住在我的鄰屋,步程一兩分鐘,我可以隨時照顧他們,但仍有自己的空間。 www.facebook.com/yoyo.kowaiyin (逢三至六刊出) 然筆由衷 高慧然 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