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涉違歐盟壟斷法 Google遭重罰396億

【星島日報報道】歐盟指控科技巨擘Google濫用其手機操作系統Android的市場主導地位,排擠對手,違反歐盟反壟斷法,宣布對之重罰破紀錄的四十三億四千萬歐羅(三百九十六億港元)。Google表明會上訴。 歐盟競爭事務專員韋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周三在布魯塞爾召開記者會,指Google非法利用Android(安卓)近乎獨佔的地位,鞏固自家搜尋引擎的壟斷地位。相關做法剝奪了競爭對手創新和競爭優勢的機會,且令消費者的選擇減少。韋斯塔格列出Google的不當行為,包括要求三星、華為等手機製造商,在手機出廠時預先安裝旗下Google搜尋器、網頁瀏覽器Chrome等程式,否則不授權使用其應用程式商店Google Play。 此外,Google用「財政獎勵」利誘手機製造商和網絡運營商,讓他們出售的手機只裝Google搜尋器。Google並和手機製造商簽約,禁止他們販售非Android手機。Google向設備製造商免費提供Android,當用戶使用手機搜尋資料,Google便可藉由搜尋器廣告賺錢。 目前全球八成智能手機使用Android系統。韋斯塔格說:「歐盟希望Google在手機操作系統上容許適當的競爭。」她表示,罰款金額反映事件的嚴重性,以及有違反壟斷規則的持續性。韋斯塔格已在周二晚致電Google行政總裁皮查伊,提前通知他歐盟的裁決。 Google須在九十天內有效停止相關行為,包括取消限制手機製造商的合同、不得指定設備製造商使用哪種Android操作系統、不可要求預裝指定搜尋器和網頁瀏覽器等,否則面臨最高罰款為Google母公司Alphabet平均全球每日營業額的百分之五。Alphabet二〇一七年營業額一千一百零九億美元。Google發言人弗尼說:「Android為大家創造更多選擇,而不是更少 ……我們將針對歐盟執委會裁決提出上訴。」 這宗案件,是歐盟史上最巨額的反壟斷罰款,幾乎是歐盟前一次創紀錄二十四億二千萬歐羅罰款的兩倍。該次罰款也是針對Google,其搜尋器顯示搜尋結果時,被指偏袒旗下網購服務,損害競爭者利益。歐盟還在調查Google網絡廣告業務是否違規,Google的困擾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韋斯塔格自二〇一四年十一月成為競爭事務專員,四年來調查過許多美國矽谷巨頭,包括亞馬遜和蘋果。相關調查在歐洲贏得讚譽,卻激怒了華府。歐盟歷經三年調查決定針對Android開罰,正值美歐爆發貿易戰之際。美國總統特朗普曾指韋斯塔格「憎恨」美國,韋斯塔格昨日在記者會上說:「我很喜歡美國。」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