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給孩子認領失物的機會

農曆新年逛花市,人群中不時傳來嘩嘩叫聲,舉頭一看,原來是一個又一個的氫氣球從孩子手上「逃脫」了,緊接氣球升空而來的,是孩子的嘩嘩喊聲,眼睜睜看著剛買回來的心愛氣球飛走了,孩子的傷心程度可想而知,作為爸媽,面對眼前涕淚連連的寶貝仔女,你會如何反應呢?



根據非正式統計(受訪的都是身邊的家長朋友),很多家長都會選擇再為孩子買一個新的,原因有二:

1)一個氣球才賣四十元,買回一個便可息事寧人,否則無法「收科」。

2)大時大節嘛,行年宵只想孩子開心,一年一次,沒所謂啦!

是的,以今時今日普遍香港家長的財政狀況,四十元實在不足掛齒,只是這又讓我想起一位小學校長的說話。

那 校長來自新界一所地區名校,有一回家長會,校長對台下近百名家長苦口婆心的說:「學校的失物認領處總是非常繁忙,每個月都有林林總總的失物加入,大至校 褸、小息袋、水樽,小至文具、髮夾、食物盒都有。不過,校長發現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失物認領處的失物,很多時都『等」不到主人來認領……」

你知道原因嗎?

原來,今天的小學生遺失了東西,根本不用尋找,只需把事情告訴爸媽,爸媽就會像「生神仙」一樣,瞬間把失物「變回來」。也正因為此,學校的失物愈來愈多,孩子丟東西就像丟垃圾一樣,無須承擔任何後果。

於是,那校長用幾乎是請求的語氣懇請家長:「如果孩子遺失東西,千萬別急著替他買回,至少,要讓他親自到失物認領處找一找,為事情負上最基本的責任。」

我們都要給孩子一個機會,讓他們好好尋找及認領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