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新時代

政府大官及公營機構,你們今天舉出大條道理說要保密,不能公開細節,即使那些資訊涉及公眾利益,或者有助公眾監察你們的運作。但敬請你們留意最新的16.10,將來你們未必可以任意黑箱作業,蒙蔽大眾。

我說的16.10,是聯合國上週五(九月二十五日) 通過、為邁向2030年的持續發展目標之一,就是:根據國家的法例及國際協議,各國要確保公眾取得公開資訊,及保障此基本自由。

這條列為第十六項中第十點的目標,目的是為了要讓所有人得到公義,及建設有效及問責的機構。

聯合國的一百九十三個會員國(包括中國),理論都要執行以致達至此目標。怎樣做呢?有國際記者組織提出,要有資訊自由法,去保障民眾索取資訊的權利,也會對政府構成一定的壓力。

香港沒有此法,過去十多年,至今時今日,都有不同團體要求政府立此法,但都無功而回。聯合國通過的這個16.10目標,我不知我們的政府會否因而改變主意,但我覺得做公職者心態要改,才更重要。

若只抱殘守缺,不肯面對時代變了,公職人員只會被視為不肯問責,或者有所隱瞞。幾年前,記者要求政府公開政治助理和副局長的薪酬,初時當局以私隱為由拒絕,記者後來向申訴專員投訴,結果政府終於肯公布。

政府若肯自動自覺,又何須如此轉折,害了是你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