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中文和現代中文的分別
近日重溫舊學,在大陸學者的一篇論文,讀到這段:
「注釋是著眼於語言的,漢代的訓詁以注經為主要目的,經書作為儒家思想的載體,在訓釋上講求釋義的準確,而文學作品則以作者的主觀感受為內容,詞、句的運用都帶有強烈的個人色彩。」
先略談一下訓詁學是什麼。訓詁是清代常用的名稱。用通俗的語言解釋古文詞義叫訓;用當代的話解釋古文詞義叫詁。譯解古代詞義的時候,也論述語法、修辭,以便解通義理。
「漢代的訓詁以注經為主要目的」這句,是大陸流行的「現代漢語」。這種現代中文,將中文套入西洋語法,而且濫用科學語言,例如「主要」,令到句子很安全,失去文科論述的判斷力。
「漢代訓詁的主要目的在於注經。」傳統中文怎麼寫?用白話,可以寫成這樣:
在漢代,訓詁是用來注經的。
用文言,可以寫成下面三句:
一、漢代訓詁,用於注經。
二、漢代訓詁,用在注經。
三、漢代訓詁,在於注經。
漢代的訓詁學問仍未獨立發展成為一個學問體系,只是注解經典的時候,才顯示當時的儒生有這種解通古今語彙和文義的能力。古文的句子以話題帶起——「漢代訓詁」(語言學叫主語),用話題的解答為終點(語言學叫謂語),連接話題和解答的關鍵,就顯出思想的精密:用於、在於、用在。究竟哪一個詞準確一些?由於漢代並無訓詁學的學問體系,故此不能用第一句,第二句也不可以用,因為第一句和第二句都假設了訓詁學在當時已經成型。用是假設了有個體,所謂體、用。
我們只能用虛虛的第三句,我們只是看到訓詁在漢代呈現的現象,但有沒有一個體在?我們不知道。古文之所以可以訓練華人的思想,就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