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提防二〇四七

一九九九年,我在威爾斯醫院談二〇四七。一九九九年,親人因病入院,我要侍候在側,在等候區,與其他病人家屬閒聊起來。當年的香港風俗仍未敗壞,香港人仍是互相信任,可以坐下閒聊的。他們知道我是公職人員,其中一個中年人談論買樓時機,九七金融風暴至今,樓市仍是低迷,可以買之類。我說,「買了樓,一、二十年之後就要籌錢維修,不見了樓價的十分之一,七、八十年之後要清拆,得回的是地皮的百分之一的業權,而且收購重建毫無保障。最要命的是,在二〇四七年,中國國土局會收回香港地皮,抽好重的地租。故此,買了之後,要趁樓價高企的時候賣出去,一日二〇四七的期限解決不到,不要長久持有香港的樓,也不要以為可以傳給子孫。」


他們聽了之後,面色青青的。當然,他們跟住我的意見的話,樓市升到高點就賣,只是留下一間自住,應該賺到錢。

我比很多人認識到香港的大問題。英國的Covent Garden文化區,政府批租給民間的藝術基金會,租期是一百五十年。滿清批租新界給英國,是九十九年。中國大陸批租土地給私人,最少也有五十年,中共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年限,竟然只有五十年!目前中共用香港儲備金買中國國企股票、跨境基建等方法洗劫香港公家的庫房,在幾年之後,就會用二〇四七的年限,先宣布二〇四七年一國兩制完結,為了可以在三十年前預先收到地租,成立香港土地基金之類的公司,用預期的地租收入來舉債和集資,將地租收入證券化,洗劫香港民間的錢,直至香港民窮財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