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u TV vs TVB
Viu TV和TVB的收視爭拗,似乎是一則很花生的娛樂新聞。
在digital marketing年代,收視統計其實是out到不得了的舊時代事物,現在大家說是big data、real time figure,呈現的數字都是實際參與度,而非靠幾百人樣本推算的統計數據。
那什麼是收視?簡單說,那是從專業統計學推算的收看電視人數。
黎明在facebook live直播演唱會4分鐘,不足兩日view count已逾150萬; 欣宜的MV《女神》推出後約一星期,在fb上的view count也逾130萬,加上YouTube的近70萬view,總收看人次逾200萬。那這些「收視」數字該怎麼跟TVB的收視點比較?
過去10年,香港的電視人口只上升了1.01%,但同期的家居寬頻滲透率由74%上升至84%,流動上網的滲透率更由137%上升到230%。
2013年起TVB公佈「跨平台總收視率」,即包括大氣電波、手機App及電腦等平台收視,與Viu TV做法相近,但實際計算方式是否相同就不得而知。截稿前Viu TV仍沒有公布如何計算綜合收視,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digital channel上的數據乃商業機密,正如其他平台如Yahoo!、Google、WeChat、atnext、on.cc等都不會公布詳細的page view/visitor數據,只會選擇性地公布一些籠統的數字,如總搜尋量、app下載次數等。
收視爭拗的花生指數高,除了因為全港都期望打大佬,還有Viu TV被TVB高層炮轟公布的「綜合收視率」是「僭建」、取巧及誤導。但大家必須知道,收視調查不是政府或大學進行的社會統計項目,是100%的商業運作。即使不用質疑調查公司的獨立性和專業操守,但承擔費用的電視台和香港廣告商會(HK4As)都是既得利益者,本身已代表了立場。(註:香港廣告商會是廣告公司的商會,不是廣告客戶的商會,早年廣告公司更是按媒體費用而抽佣的,所以廣告商會並非什麼中立人士,而是切實的獲益者。)
所以大家對TVB高層出來捍衛收視權威性不應感到奇怪,因為TVB正是當中最大的既得利益者。
話雖如此,但電視收視一直是香港最具權威的廣告媒體表現報告。為什麼?因為當年開始電視收視調查時,達成了一個很具公信力的共識,就是邀請專業獨立的調查公司(幾十年來轉過好幾家),由香港廣告商會(HK4As)和全港所有電視台(即是TVB+ATV)承擔費用,以為廣告定價帶來最大收益。
當電視文化急速冒起和弱台接受結果的客觀因素催化下,電視收視調查成了全港廣告媒體最具權威的媒體調查數據。
很多學者曾提出統計學本身的限制性,而進行收視統計,受訪者要被入屋安裝儀器和付出時間操作和填問卷。那些繁忙老闆、打工奴隸、宅男廢青等,會不會大多拒絕接受調查?多年來調查公司從來都沒有公布過詳細的調查方法和樣本成份,透明度極低。
在收視統計限制和市民生活習慣已轉變的情況下,TVB高層仍指「任何人都不可以自行推算收視率」,實在與社會發展非常脫節。
2016年首季,香港電視業界的廣告收入下跌19%,這可能才是最理性的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