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議員】梁國雄宣誓叫喊口號撕紙 法庭認為不符合「莊重規定」

梁國雄(中)。

星島日報報道】高院原訟庭裁定社民連梁國雄失去議席。法庭認為梁國雄不符合「莊重規定」,他手拿張開的雨傘、叫喊口號及撕碎寫有信息的紙張,皆是與宣誓的真正目的無關。梁國雄誇張的行徑及行為,顯然超出宣誓場合須有的莊嚴及尊重的合理範圍。另外,法庭裁定梁國雄在正要讀出誓言的前後叫喊口號,在一個合理人士客觀來看,他是試圖將口號中的額外信息,傳遞作為宣誓的一部分。因此,不符合「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 梁國雄指依賴主席過往裁決中接受過他及其他立法會議員過往的宣誓,他本人無蓄意違反法律規定,故沒有拒絕或忽略宣誓。另外又指應該用立法會處理會議程序及辯論時為議員所訂的行事方式。法官不接納這說法,也認為兩者性質和目的不同。因此他在2016年10月12日宣誓時拒絕及忽略作出立法會宣誓,他喪失議員資格、無權以立會身分行事。秘書決定接納他的宣誓,也在法律上錯誤。 法庭記者:方嘉欣 黃顯晴 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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