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涉置地廣場行為不檢 受審後脫罪同案女子罪成

【on.cc東網專訊】示威者常客「Lunch哥」李國永被指在前年9月初一次「和你Lunch」活動中,在中環置地廣場中庭行為不檢,事後與一名六旬女子同被控。2人都否認控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今天(28日)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定「Lunch哥」罪名不成立脱罪後激動深呼吸,女被告則所有罪名成立,獲准保釋至2月25日判刑。「Lunch哥」在聞悉脫罪後,於庭上激動深呼吸。

現年19歲的李國永及同案62歲女被告陳麗珍,被控於2020年9月7日,在中環置地廣場地下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破壞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陳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指她在同日同地襲擊尼泊爾籍男保安Ganesh Gurung。

裁判官王證瑜指,李當日雖曾對2名途人使用辱罵性言詞,但就不涉及恐嚇性,加上他沒有阻礙他人使用扶手電梯、沒作出對抗行為,在場保安也沒要求李離開,因此裁定他所作的行為沒有影響保安員維持秩序。加上李有自閉症光譜障礙,情緒控制及溝通表達能力較弱,思想較固執,他當時向途人講了2至3句粗言,但沒有人回應,裁判官因此裁定李並無作出構成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至於陳麗珍,裁判官不同意她自稱失平衡的説法,指她根本有足夠空間離開,毋須推開證人,故裁定她的行為必然有擾亂秩序。裁判官續指,陳麗珍曾經想突破保安員的防線,她也必定知道自己有使用武力,而且非出於自衞,最終裁定2罪俱成。

案件編號:ESCC 412/2021, ESS 5936,5937/2021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