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 事故警拘 5 人 藝能虛報裝置重量逾4倍 涉事屏幕當日早上有問題無人跟進

警方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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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 今年 7 月 28 日的紅館演唱會發生嚴重意外,巨型屏幕墮下擊中兩名舞蹈員。事故發生後政府康文署聯同勞工處、機電署等部門組成跨部門調查小組。警方今(11 日)早就事件拘捕 5 人,包括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和次承辦商協興隆的高級職員,發現有人疑為盡快得到演出許可,向康文署誤報裝置重量,整體超重逾 4 倍,涉事屏幕當日早上出現升降問題但無人跟進。

警方指,藝能是演唱會總承辦商,對舞台有絕對控制權,有責任確保裝置穩妥, LED 屏幕由協興隆負責安裝,檢查實際操作,事件中的升降裝置和鋼索由國內一間公司提供。

警方指,「搵唔到證據」藝能或者協興隆「有採取任何措施」確保機械裝置和零件達到相關水平可以穩妥使用,當升降裝置安裝之後,亦無人安排工程師檢查,以確保可以安全運作。

警方調查發現,事件中跌落的 LED 螢幕其實在事發當日早上,在升降方面已經出現問題,「但就冇人進行進一步維修和補救」。警方指,當日早上有人員爬上 LED 屏幕處調校處理鋼索,但無人上報,事後承辦商亦未有跟進事件。

另外,警方特別指出,發現藝能呈交康文署的裝置重量出現虛報,「差距非常大」,相信是意圖盡快得到演出許可,「相信非手民之誤」,亦非量度單位出錯,「數據係幾咁誇張」。例如六個 LED屏幕實際重 9852 磅,藝能只申報 3600 磅,相差 1.7倍;燈光支架實重 5141磅,藝能只申報 1080磅,相差3.8 倍;鐳射燈支架連裝置 756 磅,藝能只申報 200磅。

相差最大的是八組喇叭重 12240磅,但藝能只申報 1600磅,超過申報重大逾 7倍。警方指,整體裝置重量超過申報重量四倍多。

警方指,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於今日清晨時分,採取一連串拘捕行動,分別在馬鞍山、大角咀、藍田、八鄉及筲箕灣各區拘捕4男1女,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鍾雅倫形容,目前為「階段性結果」,若出現新證據,不排除有下一浪拘捕。

被捕5人為藝能工程及協興隆的職員,包括4 名藝能工程業務總監、項目經理、技術統籌,以及一人在協興隆擔任高級技術員。其中 4 名藝能工程公司職員涉及兩項罪行,包括欺詐罪及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另一名協興隆職員涉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

警方和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上月已取得律政司法律意見,初步相信事故涉及刑事成分,當中或有「人為疏忽」。演唱會主辦單位大國文化及MakerVille早前曾發聲明,稱已聘請獨立第三方專家協助調查,將在當局調查結果公布後,在不影響法律程序下向公眾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