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布,從下月15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潤滑油基礎油等134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說,台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去年12月2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但台灣地區仍...
商務部發布公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本月23日起,對原產於韓國、台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