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李龍基嘅36歲未婚妻王青霞(Chris)被控逾期居留、使用虛假文書及違反逗留期間接受工作等合共7項罪名,案件今日喺沙田裁判法院續審,王青霞承認其中違反逗留條件、使用虛假文書、管有虛假文書、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在香港入境時對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共5項罪名,法官宣布判王青霞入獄25個月。李龍基聘用前TVB藝人,現為大律師嘅盧敏儀為王青霞辯護。
辯方由戴耀廷一方先行陳詞,代表戴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指本案是串謀罪定罪,而不是《國安法》罪行,認為顛覆罪的刑期分級的下限並不適用;另主張法庭應以判囚 3 年為戴的量刑起點,考慮及早認罪後減至囚 2 年,又倡戴非「首要分子」。黃周三將續陳詞。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 名被告不認罪,案件將於今早 10 時(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裁決。法官裁定 14 人罪成,劉偉聰、李予信則無罪。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緊接裁決提出,有意引《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即提出擬上訴。法官聽取陳詞後,下令兩人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警署報到的次數減至每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