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c東網專訊】一名電訊公司前經理,涉嫌隱瞞利益衝突,詐騙該電訊公司向被告母親擁有的供應商,批出總值逾3,000萬港元的採購訂單,並支付服務費共逾1,600萬港元,因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該前經理昨日(19日)承認一項欺詐罪,今(20日)在高等法院接受判刑
一名電訊盈科附屬公司男前經理,隱瞞利益衝突,無申報母親為採購服務供應商,成功詐騙公司批出逾3,000萬元採購單,並支付超過1,600萬元的服務費,惟公司其後發現,該供應商未有提供任何服務 。前經理承認一項欺詐罪,還押至今日(20日)於高院被判刑。法官杜麗冰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量刑起點為監禁五至六年,考慮認罪以及已全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