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早前落案起訴多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衞生督察,指他們涉嫌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並盜竊該等食品。其中一名衞生督察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35歲衞生督察劉承軒,承認一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並批准劉承軒保釋。 案發時,劉承軒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工作包括對食品進行輻射檢測。食安中心禁止人員蓄意訂購過多食品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