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罪成,判囚 40 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周四(7 日)均被上訴庭駁回。
涉嫌間諜罪的澳洲籍中國作家楊恆均在北京法院被判處死刑,但獲緩刑兩年執行。現年 57 歲的楊恆均曾任職中國外交部,並於 1997 年香港主權移交前派駐香港,不過其後入籍澳洲,至 2019 年 1 月入境中國後失蹤,中國外交部在數日後證實他因「涉嫌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犯罪活動」而被國安人員控制。
...實施條例及《香港國安法》,而設立附屬法例,當中會否涉及將案件移交內地審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於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香港國安法》中的55條是例外情況,當遇上極端情況,本港司法系統無法正常運作,再經過嚴謹程序下,才可將案件交內地審訊。林定國重申,有關做法涉及管轄權問題,不可能透過附屬法例擴充權力。 林定國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大原則於第2條寫明,充份保障人權自由,基本法亦有保障新聞自由,強調香港要保持優勢,維持新聞自由及資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