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兩名報稱記者的被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同案 8 人則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暫委法官李志豪周六(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