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的「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在維護國安條例生效下,未能因行為良好提早獲釋。他對此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即時獲釋,高等法院開庭聆訊。 馬俊文今年6月入稟,指懲教署曾指他行為良好,可提早獲釋,但維護國安條例實施後,署方推翻決定,指未能信納他獲釋後不會不利國安。馬俊文質疑,懲教署評估釋放犯國安罪行囚犯的準則含糊和違反人權,要求法庭重新詮釋維護國安條例條文,並要求懲教署賠償。馬俊文一方傳召懲教監督盧浩權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