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與《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分別於 2020 年及今年實施,法律界學者黎恩灝接受《Yahoo新聞》訪問時,闡述兩者部份區別,例如23條關於境外勢力、煽動等罪行定義更廣,而關於警察權力、刑事審訊權力及程序「係比國安法更加嚴苛」。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反駁:「以前違例泊車罰幾廿蚊㗎啫,而家都幾百蚊,社會需要呀嘛!」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黎的言論時表示強烈不滿,「譴責所有作出危言聳聽及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失實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