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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宣誓司法覆核案高院明午判決

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星期二下午頒布書面判決,預計會開庭約三分鐘。 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禁止梁頌恆及游蕙禎二人再宣誓,高等法院在十一月初開庭審理。 人大常委會上星期一就《基本法》一百零四條釋法,規範宣誓形式。 政府在補充陳詞中指,根據釋法,梁頌恆及游蕙禎是拒絕及忽略宣誓,議員資格已被取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再為兩人監誓,要求法庭頒令二人資格被取消,宣告議席懸空。 梁頌恆、游蕙禎就指釋法是重新修訂《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而非詮釋,又指宣誓爭議屬於立法會內部事務,法庭不應干預。 另外,繼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會員鄭玉佳,就8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就職有效性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愛港之聲成員下午亦將向高院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法院就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取消13名議員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