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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准10萬元保釋候審上訴

前特首曾蔭權今年二月在高等法院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正在服刑的他申請在等候上訴期間保釋外出,上訴庭周一下午作出裁決,曾蔭權獲高等法院署理首席法官楊振權批准以10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他需交出旅遊證件,候審期間不准離境,但毋需到警署報到。曾蔭權約在下午5時45分離開法院囚室,他在離開時感謝家人及各方人士,又指懲教署職員處事不偏不倚,令人敬重,亦證明香港是法治之區,他會堅持信念:相信香港人及愛香港。曾蔭權最終在多名G4人員護送下登上座駕離開。早前曾蔭權因為身體不適,轉送到瑪麗醫院羈押病房。今早他身穿西裝及結上煲呔,雙手被鎖上手銬,由囚車押送到高院應訊。他的妻子曾鮑笑薇入庭前表示,曾蔭權最近病情反覆,但相信會痊癒,希望丈夫可盡快出來團聚。至於他面對的另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由於陪審團早前未能達成裁決,案件將於今年9月26日開審,估計審訊需時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