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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倡修訂《放債人條例》監管放債機構

【Now新聞台】消委會指,目前放債市場規管不足,容易導致市民過度借貸,促請政府修訂《放債人條例》。

消委會發表研究報告,指目前條例對貸款人保障甚為不足,包括欠缺監管機構,對放債發牌審查不足。過去七年,逾千宗放債人牌照申請中只有八個被駁回,亦只有一個牌照被吊銷的紀錄。

報告指,借貸廣告經常以年輕一族為營銷目標群,標榜「毋須信貸報告」、「零或低利率」,以低利率、高回饋、簡易申請和批核作招徠,令人低估借貸所涉及的利息開支。而利率計算方法各有不同,令消費者難以比較,現行利息上限亦明顯處於高水平。

報告認為,沿用40年的《放債人條例》已經不合時宜,促請政府盡快修例,成立監管機構,將年息上限由現時60%改為48%和加強教育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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