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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賄選種票 17人准保釋

【Now新聞台】廉政公署控告的士總會成員等17人,指他們在於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種票及賄選,包括偽造240人的學歷,令他們可以登記為界別選民,所有被告提堂後獲准保釋。

廉署分兩宗案件控造17人,其中一宗案件的三名被告—的士總會幹事李林昌、會員陳俊成及女兒陳曉彤毋須答辯。

他們被控於2016年4月至9月期間,串謀向他人提供一千元賄選,而陳俊成及陳曉彤因為因收取一千元投票予某候選人,被加控收受利益舞弊罪。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再提堂,三人獲准以五千元繼續保釋。

另一宗涉及14人種票及賄選的案件同樣涉及的士總會。

會務總監李為民、副秘書長楊耀鴻、財務總監王宣麗及文員潘秀芳,被控在16年4月至7月串謀詐騙選舉事務處,為240人輸入虛假個人資料及虛假學歷,令他們符合資格,登記為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成員,藉此登記為為資訊科技界選民。

另外10人則涉嫌賄選,收受或協助收受幾百至一千元不等。他們都跟的總幹事雷亞鵬有關,當中幾人是他的兒子及親人,年齡介乎21至48歲。

全部人獲准保釋,案件9月26日轉介區域法院。

除了李為民因工作需要,增加擔保額後可以自由離港,其他人出埠前和回港後均需要通知廉署和親身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