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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公布國安法草案二審稿

【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國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未來一個月向社會徵集意見,當中兩度提及香港,指香港應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國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共有七個章節。

第一章總則,提及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體制;而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在第三章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提到,香港特區、澳門特區應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審議稿的內容並非新的。至於是否代表本港將要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她重申香港一直有此責任。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重申不能在香港引入國家安全法。

國家安全法屬全國性法律,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除附件三列明的全國性法律外,其他均要經人大常委會徵詢特區政府意見後,才可以納入附件三,並適用於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