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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案 辯方指被告口供內容受警方指示

【now新聞台】《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控方庭上播放首被告葉劍華案情重組的錄影片段。辯方律師盤問時,指出被告錄取口供的內容,是受警方指示,又指警方曾向被告拳打腳踢,而警方的證人全部否認。

控方繼續傳召高級警員黃偉基作供,並於庭上播放首被告葉劍華參與的案情重組錄影片段。

控方在庭上播放警方與首被告葉劍華重組案情的片段。片段中,葉劍華指自己當時負責駕駛電單車到西灣河太康街,將電單車停於受害人車輛前一個車位旁邊後,次被告黃志華下車,當時他看不到和聽不到發生何事,約十秒後,黃志華再上車,他便駕車離開,兩人沒有交談。他並表示之後駕車到西灣河街,停泊電單車後,黃志華先離開,他則乘坐的士分開離去。

警方又押解葉劍華到多處地點,包括他們偷電單車的粉嶺聯和墟,葉劍華於片段中指偷回來的電單車,是用來斬劉進圖的交通工具。

葉劍華的代表律師盤問負責錄取口供的警員黃偉基,指警員曾指示葉劍華錄取口供的內容要重複向內地公安提供的版本,若內容有出入,被告便要返回內地接受審訊。黃偉基否認,又指出入境非由香港警方單方面決定,這是常識,他亦否認辯方所指警方曾向被告拳打腳踢。

黃偉基承認案件引起公眾關注,但表示沒有感到壓力,是否認罪是疑犯的決定,警方不會影響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