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新聞智庫】高鐵一地兩檢

【now新聞台】高鐵香港段工程再次出現爭議,除了工程延誤、嚴重超支,當年推銷工程的賣點一地兩檢亦有可能胎死腹中。

所謂一地兩檢,即是在同一個地方完成旅客出境和入境的手續。

現時深圳灣口岸是兩地之間唯一實施一地兩檢的口岸,而深圳灣口岸聯檢大樓位於蛇口,屬於深圳境內。全國人大常委會2006年根據基本法第二十條通過決定,授權香港政府派出執法人員全封閉式管理大樓內的港方口岸,並實施香港法律。香港方面,立法會其後也通過了《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條例》,作為一地兩檢所需的本地立法。

高鐵香港段不同的地方,是高鐵總站位於香港境內的九龍站,要實施一地兩檢,香港就要授權內地的執法人員,在香港境內的聯檢大樓為抵港旅客辦理出境手續。若此便牽涉到更複雜的法律問題,甚至有可能要修改基本法。

首先,基本法寫明香港特區享有高度自治權,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在本港境內執法,有可能牴觸基本法。第二,基本法亦寫明除了附件三列明的全國性法律,其他全國性法律不適用於香港,因此內地執法人員在香港執行出入境的全國性法律,在法律上欠缺依據。

為了解決高鐵通車初期未必能夠實施一地兩檢,政府曾經提出「車上檢」的折衷方案。

「車上檢」的折衷方案即在車上進行清關和入境手續,不過亦被質疑可行性。第一,由廣州坐高鐵來港只需要四十五分鐘,是否能夠完成數百名乘客的出入境手續呢?第二,如果有乘客在高鐵上才被發現是禁止出境或入境,抵港或抵達內地後又如何安排遣返?

不過,世界上其實有不少實施一地兩檢的例子,例如英國與比利時和法國之間的歐洲之星列車,在倫敦、巴黎、布魯塞爾三個城市的車站,目的地國可以在別國對旅客辦理入境手續。美國亦與一些地方的政府,例如加拿大、巴哈馬聯邦、阿聯酋作出境外入境審查的安排,旅客在上機出發去美國前,已經完成美國的清關和入境程序,落機後毋須再做手續和檢查。

這些安排都是靠兩地政府簽訂協議而成事,或多或少反映了雙方有很高程度的互信。高鐵要實施一地兩檢,首先要處理的可能是內地與香港互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