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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首以違商品條例 拘4健身中心職員

【now新聞台】香港海關近日採取行動拘捕三女一男,包括健身中心職員和管理人員,指他們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以威迫的手段銷售健身會籍,是歷來的第一宗。

健身中心不時以不同的方式向客人推銷健身會籍,但推銷員用威嚇的手法隨時違法。

海關接獲一名女事主投訴在健身中心做運動期間,有健身中心職員以幫忙查看優惠為名,取走事主的身份證和信用卡。事主多次表示自己已經擁有十年的會籍,但健身中心職員仍在未獲得事主的同意下,以信用卡繳付價值3萬8千元的十年健身會籍。

海關上月底採取行動,拘捕健身中心的一名銷售員和三名管理人員,指他們以威嚇的手段迫令事主購買健身會籍,目前獲准保釋。

今次是海關首次引用商品說明條例中,有關威嚇性營業條文,而採取拘捕行動。

海關提醒市民遇到任何不良的營銷手法,可以向他們舉報,亦不要隨便把身份證或信用卡交給銷售員,以保障自身權益。

海關並提醒市民,任何人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條文,一經定罪,最高可以被判罰款50萬元和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