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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男生街頭性交判社會服務令

【now新聞台】兩名內地來港的大學生涉嫌在街頭發生性行為,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男被告被判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就讀浸會大學的男被告楊昊由校牧葉敬德陪同,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決。他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個人及家庭背景清白,當時受酒精影響作出行為,已有悔意,而感化報告建議被告接受61至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張君銘判刑時表示,為平衡對被告學業的影響,判處60小時社會服務令,低於感化報告的建議。

案情指,今年四月一日,19歲的楊昊與一名內地女學生在佛光街行人路進行性行為,被當值保安員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