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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定如何懲處捐款處理不當

【now新聞台】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下周三將召開特別會議。消息指,會議將討論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收受捐款的核數報告。報告亦涉及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在收取捐款時,有否違規,並會影響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的任命。

港大法律學院副校授兼佔領中環發起人之一戴耀廷被指,在2013及14年,將145萬匿名款項轉交大學三個部門,其中30萬是由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接收處理,引起爭議。

有團體要求港大校方徹查。校委會於去年12月底,委託轄下審核委員會,由校外的審計專家審視戴耀廷接納及使用捐款的情況,有否違反大學指引及程序。消息指,審核委員會經過3個多月審查,完成報告,校委會將於下周三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報告內容。

在現時港大條例和規程下,沒有特定指引如何處理教職員處理捐款不當,若是次捐款違反大學指引及程序,將由校委會決定如何懲處。

規程指出,辭退教職員有既定程序,首先要徹查所有事實,校委會聽取教務委員會意見後,認為有充分理據才可辭退教職員。

據了解,暫時不曾有教職員因違反職務而被辭退。

該核數報告除牽涉佔中爭議,亦影響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的任命。據了解,包括校長馬斐森、首席副校長錢大康在內的副校長物色委員會希望向校委會,推薦陳文敏為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但要待校委會討論核數報告後才呈交提名。

消息指出,若報告沒有反映陳文敏違反大學指引及程序,校委會將於本月31日的每月例會,討論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的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