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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齊光租津案上訴申請獲批明年一月聆訊

【now新聞台】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串謀詐騙租金津貼案,兩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法官認為案情有值得爭議的地方,批准兩人的上訴申請,明年一月聆訊。

麥齊光與曾景文離開法院時面帶微笑、神情輕鬆。麥齊光表示,會以平常心面對聆訊。

終審法院的法官用少於一小時聽取雙方的理據,以及提出質疑後退庭商議,批准兩人的上訴許可。

二人的代表律師於庭上指,原審法官在無實質證據下判斷兩人互相為對方付錢,購入單位,從而作出兩人罪成的錯誤判決。而上訴庭於這個錯誤下仍然維持原判是不公平。代表律師又指,誰人支付買樓的錢是案件關鍵,對法庭決定兩人是否假扮互租這一點非常重要。

法官亦質疑控方若未能證實誰支付買樓的錢,如何判斷當中涉及的利益。

終院法官在考慮過後,認為案件涉及重大公義,案情亦有值得爭議的地方,有合理的上訴理據,因此批准兩人上訴申請。

案情指,二人早年假扮對租物業,詐騙租金津貼共57萬元。2013年經區域法院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等六項罪名成立,判監禁8個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