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小巴司機否認性侵弱智親女

在港與妻子育有4名子女的七旬小巴司機,早年在廣東汕尾與另一女伴誕下智商只有4歲5個月的弱智女兒。他於前年4月為她取得單程證來港定居、當時16歲的女兒,在大圍積福街租下一個劏房單位,供女兒獨自居住。他涉於前年5至7月,在女兒睡覺時兩度性侵犯她,女兒怕告發父親後在香港無人照顧自己,一直啞忍,直至下體不斷流出液體及㾗癢求診、確診患上性病後,醫生及社工介入揭發事件。 被告今在高等法院否認兩項亂倫罪受審。庭上播放女童於前年9月進行的錄影會面片段,女童指父親與她做「男仔同女仔發生嘅事」,她記得前年7月某早醒來後發現自己被脫下睡褲及內褲,因她沒有男朋友或男性朋友,「可以肯定係爸爸做嘅」。 她形容父親是「花心嘅人」,雖然疼錫她,但與她發生性行為令她痛苦,認為父親「無悔過嘅心」,時常飲酒及一犯再犯,又稱「之前大陸無機會講,而家醫生問⋯講出來自己舒服啲,唔想再受傷害」。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