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向外傭超收32倍佣金 罰款九千

苦主印傭Sundari(白衫)。伍凱瑩攝

【星島日報報道】僱傭中介公司透過財務公司向外傭超收逾30倍非法佣金,多收佣金12889元,中介金聯僱傭公司的王文秋(57歲)被控1項「收取並非為訂明佣金的款額」罪,今於東區法院認罪,判罰款9000元。協助苦主印傭Sundari的勞工組織指,法庭判罰較輕,對非法中介阻嚇不足。 裁判官判刑時稱,法例保障海外員工不受剝削,外傭本身的工資已微薄,案中中介公司超收32倍佣金,令苦主Sundari等同「白做3個月」,案情屬嚴重的。被告求情稱以前做中港貨運,從事僱傭中介是業內新人,不熟悉行內規範,又稱要請人照顧中風太太,經濟情況不富裕。裁判官反指發牌時應清楚有關指引,以1萬元罰款量刑,考慮到他當庭賠償2589元給苦主,扣減1000元。 勞工組織庭外稱,曾接觸12個苦主,5個已向勞工處作出投訴,每宗個案涉款15000至42000元;又希望有更多外傭投訴不法問題,香港僱主若知道可提供協助。 案情指,印傭Sundari接受金聯僱傭公司(Gold Union Employment Agency)轉介工作後,被金聯職員帶往一財務公司,簽下借貸文件,在未有領取該筆款項的情況下,又被要求授權該財務公司將「貸款」轉賬至金聯的戶口,涉款1萬5千元,分5期每期還3000元。根據法例,中介公司可收的佣金僅工資10%,以印傭月薪4110元即411元,金聯共超收12889元,超合法佣金近32倍。 法庭記者: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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