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藥效正確方法——存放服用竅門

【星島日報報道】不少人家中都會存放一些應急或常用的藥物,而藥物逾期便不應使用這守則,大家亦很清楚,然而若儲存方式錯誤,即使未過期,亦有機會壞掉。至於服法不當小則影響藥效,嚴重時甚至產生不良副作用,故必須釐清箇中對錯,方可確保用藥安全。 無論是處方藥或非處方藥物,要減少副作用,提高療效,必須有適當的服用方法。註冊藥劑師雷銘丰指出,部分消炎止痛藥及抗生素,可引致腸胃不適,尤其是阿士匹靈、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均可引起胃潰瘍。服藥前如能飽肚,有助減少這些副作用。但並不代表任何飽肚食物均宜於服藥前食用,尤其是酸、辣具刺激性,或含有酒精成分的食物,均不宜於服藥前食用。 所謂「飽肚」也應以五至七分飽為宜,因過飽會令腸胃負擔加重,有可能反而增加腸胃不適的機會。然而,有些藥物則需要於餐前半至一小時,甚至空肚服用。當中例如盤尼西林類抗生素,可被胃內的食物減慢其藥力發揮,因此不宜飽肚服用。 不少兒童以至成人,都曾試過服藥後便嘔吐的情況,這時是否需要再補服,應視乎服藥與嘔吐的相距時間。一般如有半小時,藥物多已開始被身體吸收,因此多毋須再補服,若少於半小時,就應先諮詢專業醫護人員意見。其次,藥物種類和病人本身的情況,都可以影響判斷準則,故難以一概而論。必須留意,兒童肝腎功能較成人弱,故應分外小心,避免服用過量而引致藥物中毒。 不少有皮膚過敏的人士,都會選擇於藥房購買非處方的口服抗敏藥物,但注意服用前應諮詢藥劑師或醫生意見,因必須綜合個人病況及體質作判斷,例如患者肝腎功能較弱,便不宜服用過密。其次,但凡對藥物過敏、小童、老人、孕婦、哺乳中婦女,以及肺病、肝病、腎病、癲癇症患者,服用任何藥物均須特別小心藥量。 很多人都有一個誤解,以為利用雪櫃可長期保存藥物,令藥物保持「新鮮」及可確保藥效。事實上,藥物於進出雪櫃時反而更易受潮,增加變壞風險。 建議藥物應存放於密封不透光器皿內,然後置於陰涼乾爽地方即可。但有兩個情況除外:一、室內溫度長期處於攝氏二十五度以上,才應考慮改放雪櫃。其次是口服水劑抗生素、栓塞劑等,為避免變壞及軟化,也應儲存於攝氏二至八度的雪櫃內,但切不可置於冰格內。 眼藥水中的化學成分,會受日光、高溫及潮濕等環境因素影響而失去療效,甚至變成有害物質。因此眼部藥物應存放在陰涼乾爽的環境,但部分眼藥水會有特別指明,需要儲存於雪櫃內,而且建議用前十五分鐘取出,這可避免使用時溫度過低而刺激眼睛。 大部分眼藥都需要在開啟後一個月內用完,某些不含防腐劑的人造淚水,更需要於開封後十二小時內使用。但無論是否存放在雪櫃內,如眼藥水出現變色或有沉澱物,均應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