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一周年】受傷市民:索償漫長 靠奇蹟

【修例風波一周年】受傷市民:索償漫長 靠奇蹟

就讀樹仁大學的義務急救員阿仁,去年11月在衝突現場,懷疑因手擲催淚彈卡在背部跟背包間燒傷,傷勢達三級燒傷,要由大腿後方取皮膚到背部植皮。他說留院時要服食6至7粒止痛藥,最難捱是洗澡,會感到非常痛楚,到後期院方為他安排一部儀器,當他感到疼痛時,按掣就自動注射嗎啡。他說考慮向警方提出民事索償,但不會向警方投訴,認為警方可能會利用投訴的資料,作出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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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陳恭信去年8月4日晚,跟兒子在將軍澳居所附近,懷疑被警員用警棍打傷。他聯同其他在不同場合,懷疑因警方行動受傷的人,眾籌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防暴警察執勤時展示警員編號,以及就各人受傷的案件民事索償。他引述警方指,當晚無使用警棍紀錄,對此感到荒謬,預計案件要數以年計時間才有結果。他說對案件無信心,「但某程度我都係一個幸運的人、幸福的人,可能有奇蹟會爭取到公義」。

警方回覆指,不評論個別案件,重申任何人士,如果認為於警方處理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投訴。至於陳恭信的個案,警方就說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同樣不作評論。而截至本月5日,投訴警察課共收到1844宗,與反修例大型公眾活動有關的投訴警察個案,指控包括「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毆打」和「不禮貌」等,當中601宗為須匯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