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代表團訪巴基斯坦及孟加拉 商打擊非法勞工

近年南亞裔非法入境者大量湧港。

星島日報報道】鑑於近年南亞裔非法入境者湧港,部分被捕或自首後更提出免遣返聲請,入境事務處代表團今出發前往巴基斯坦及孟加拉訪問,簡介香港打擊非法勞工和人口販運的法例,並商討加強合作打擊。 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馮毅華今率領代表團訪問巴基斯坦及孟加拉,介紹香港在打擊非法勞工及人口販運方面的法例條文、實施統一審核機制的目的,以及商討在執法行動情報搜集和聯絡事宜方面加強合作。 根據《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而聘用非法勞工,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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