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船長認偷運南亞人蛇入境 判監40個月

43歲內地船長涉運載偷渡客入境,在區域法院承認偷運非法入境者以及危害他人生命兩項控罪,被判入獄40個月。 被告萬如忠被控在年初運載7名印度、巴基斯坦及孟加拉偷渡客入境,在大嶼山海域被截獲,案中7名非法入境者分別支付2萬2千至5萬6千元費用,由所屬國家乘飛機到廣州,再由陸路到珠海乘船偷渡來港,在今年2月7日清晨4時被截獲,他們抵埗後隨即申請酷刑聲請留港。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事件中只收到300元人民幣作報酬。控方指船上沒有救生衣,沒有航行燈及滅火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