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救護員串謀騙醫療費判監提上訴

譚振興。

在消防處任職逾30年的兩名救護員林國強及譚振興(同為54歲),涉於11至12年串謀兩名註冊中醫師,以虛假收據詐騙消防處及保險公司醫療費逾72,000元,早前因串謀詐騙罪分別被判監11個月及9個月。二人今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案件下午再續。 兩名上訴人的代表大律師均指,原審裁判官錯誤接納任特赦證人的藥房職員的證供,沒考慮到他有動機扭曲或隱瞞事實。又指兩名上訴人沒有不誠實意圖,因為二人實際上可以一次過申報,惟消防處錯誤理解申索規定,告知上訴人每日申報上限是200元及每日均須有單據,才令上訴人「分單」申報。扣除他們受傷本身可獲的金額,詐騙金額其實不多。 律政司指上訴一方未能實質講出原審裁判官處理特赦證人證供時有何遺漏。除考慮詐騙金額外,亦須考慮上訴人申報時填寫了其他不實資料,例如日期等。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