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協助放債人收數承認五項控罪候判

前刑事偵緝警員劉偉文,協助放債人索取債仔資料追債,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宣誓下作假證供,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等五項控罪。法官還押至下月七日宣判。控罪指,四十八歲的被告,零九年三月至一零年七月期間,安排九龍城區警員向中華煤氣、中電、入境處及房署,以調查為由索取數名人士資料,之後再將相關資料披露給一名放債人,以便追債。被告又在一宗案件上作假證供,聲稱一名債仔的銀行戶口與警察調查的一宗欺詐案有關。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身兼沙田頭村及李屋村村長,零九年向涉案財務公司借款過百萬元以興建丁屋,但被財務公司留難,要脅被告搜尋債仔資料。律師又指被告有長期病患,要定期入院打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