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偉章稱理大兩間離岸公司已無經濟價值故不在年報列出

理工大學校長唐偉章表示,有關傳媒報道指,理大持有的兩間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的離岸公司,已對大學無經濟價值及毫無重要性,因此無需在年報中列出,他強調,理大一直按此申報政策處理大學擁有的在岸及離岸公司。 唐偉章向校友發信,解釋理大在2012及2013年成立了兩間離岸公司,而部分多年前成立的公司,理大已不再積極參與其業務,採用離岸公司主要是讓大學免除這些業務所衍生的風險,亦有助節省費用和管理時間,並可按情況所需安排退出。 唐偉章指,成立離岸公司的安排經過管理層仔細檢視,並由校外人士組成的顧問委員會審核,亦有校外信譽良好的律師事務所提供意見,其目的及過程皆合乎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