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指導意見 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改革

國務院近日發布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適度加強中央的財政事權,要逐步將國防、外交、國家安全、出入境管理、國防公路、國界河湖治理、全國性重大傳染病防治、全國性戰略性自然資源使用和保護等基本公共服務,確定或上劃為中央的財政事權。 意見指出,在現階段,針對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多,而且不規範的情況,必須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劃分,逐步減少並規範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分解細化各級政府承擔的職責,避免由於職責不清造成互相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