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電動的士港停用

電動的士在本港市場反應並不理想。

【星島日報報道】港府早年推動引入電動車,有業界申請綠色運輸試驗基金,購入較環保的電動的士,不過有車主坦言成本未有減輕,而且充電站不足,最終四十多部電動的士已被車主棄用,部分轉為私家車用途。環保署指出,因車輛充電時間較長,未能配合的士業界經營模式所致。 本港早年引入電動巴士和電動的士試驗,推廣在商用車輛引入電動車。其中內地生產商比亞迪三年前在本港引入四十多輛電動的士,前年高峰期多達四十八輛,不過陸續被市場「淘汰」。 有車主前年申請綠色運輸試驗基金,獲資助三十萬元,另自費二十四萬元,購入一輛比亞迪電動的士,他說每日一更駛車十二小時,就花兩個半小時充電,每日賺少二百元,只得八百元收入,也無人租車分擔,找尋充電站更加難,加上輪胎損耗較石油氣的士更快,維修成本較高,決定將電動的士改為私家車。 另一款豐田混能的士,在港高峰期有十七輛,如今只剩五輛,有車主亦指成本較高,決定轉為駕駛石油氣的士。 比亞迪指出,本港適合應用新能源車,但沒有回應過去三年電動的士在本港遇到甚麼問題。環保署指,截至今年六月底,綠色運輸試驗基金共批出三宗試驗電動的士的申請,三輛都是比亞迪電動的士,已完成為期兩年試驗,結果顯示電動的士較傳統的士節省約一半燃料費,但該三輛電動的士以特更形式運作,即每日只由一位司機駕駛,有別於一般的士以兩更模式運作;而每更充電兩小時,兩更就要四小時,相信因為長時間充電,未能配合的士業界的實際營運需要,所以該三輛電動的士已申請改作私家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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