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設立助學金 料二千中學生受惠

樂群慈善基金會設立「中學生助學金」,昨正式開放申請,料二千名在學的貧困中學生受惠。

【星島日報報道】中學生購買參考書、支付補習班費用、學習發展活動等花費並非一筆小數目。為紓解貧困中學生家庭經濟負擔,樂群慈善基金會撥出二千五百萬港元,設立「樂群中學生助學金」,資助在官立、津貼或直資中學就讀學生的學習需要,初中生每年可獲三千港元,高中生每年可獲五千港元,一經獲批最多可連續獲資助三年,料二千名在學的中學生受惠。 樂群慈善基金會於一五年成立,屬本港非牟利機構,今次撥款二千五百萬元設立助學金,是基金「貧困中學生助學計畫」的其中一環。助學金分A、B兩個計畫,各自資助一千名初中和高中的學生,初中生每學年可獲三千元,而高中生每學年可獲五千元。助學金最獨特之處,是學生只需申請一次就可連續享有最多三學年連續資助資格,金額會按學年發放,惟A、B計畫之間不延續,即今學年就讀中二、中三學生,最多只會獲發至中三學年的助學金,而即將得知升中派位結果的小六生並不包括在計畫內。 樂群慈善基金會主席俞培俤表示,中學升大學是人生重要階段,而中學又是最能夠激發學習興趣和潛能的時候,所以若學生在這成長階段出現困難,是最需要社會各界支持和關愛,加上本港生活在「貧窮線」下家庭的中學生為數不少,所以特意設立「樂群中學生助學金」幫他們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俞培俤又指,審核委員會就每個申請獨立評審,直至額滿為止,可謂先到先得,而助學金亦會以家庭經濟狀況為主要批核考慮因素,「學生就算是『狀元』(學業表現優秀),也不能保證優先獲得助學金。」他又稱,助學金暫屬一次性計畫,會視乎基金營運情況而決定明年或後年會否推出,呼籲各界繼續積極支持捐款助學。 助學金昨起正式開放給今學年正在官立、津貼或直資中學就讀的貧困學生申請,五月十五日截止,六月十日會於網上公布結果,學生最快可於七月底、即本學年結束前獲發助學金額。申請以學生個人為單位,由家長代為申請,須提交子女就讀學校發出的、確認其為貧困學生的學校意見,以及一六/一七年度家庭入息證明、學生車船/書簿津貼及學費減免計畫證明,或綜援證明文件等作審查用途;原則上,正領取政府綜援的家庭已符合獲發助學金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