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控警務處處長索償千萬

旺角佔領區去年11月清場後,街道上仍有不少警民衝突,一名男大學生聲稱於去年12月途徑旺角期間,遭數名警員非法毆打及扣留,及遭一名警員多次粗暴地抓其下體,於是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警務處處長,認為警方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現要求索償一千萬。 原告李卓軒(譯音)於入稟狀內透露,他於女友於去年12月1日途徑亞皆老街及西洋菜菜街期間,遭數名警員非法、粗暴地襲擊及扣留,另遭一名警員非禮,李透露警方為他鎖上手扣期間,將其隨身物品包括銀包、學生證等丟棄,要求警方為他們的過失賠償。 入稟狀另外指,李曾於本年1月透過律師去信警務處,要求對方披露相關涉案文件或錄影,惟政府律政司回應指正向警方索取資料,李認為律政司及警務處均在拖延,於是入稟高院索償。 法庭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