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鳴大放】暫行國家安全法?(一)

【大鳴大放】暫行國家安全法?(一)

【now新聞台】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內地委員、北京大學法律學者饒戈平提出,有內地學者建議,為保障國家安全,香港可以暫時推行內地《國家安全法》。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不明白饒戈平為何提出,可以暫時在香港應用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因為基本法第18條列明,只有香港發生不能控制的動亂時,中央才可在香港實施全國性法律。郭榮鏗認為,推行基本法第23條,由香港人決定何時及如何實行,同時香港無須實施內地法律,只要修改現行相關法律,便足以保障國家安全。

匯賢智庫副主席史泰祖表示,現時政治環境對政府有困難,但23條立法問題,原則上是及早立法,有機會爭取訂出條文較寬鬆的法律。他以美國為例,911發生後製訂的愛國法,是在相對嚴厲情況下通過,法例實施後,後遺症便陸續浮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