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理員浴瓶打九旬婆婆囚5月

被告:曹慧敏。

女護理員為護老院九旬婆婆洗澡時,疑因不滿她反抗不聽話,用沐浴液瓶襲擊她臉部致瘀傷。經審訊後,她今早在觀塘被裁定「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裁判官考慮被告身為護理員,理應對事主不合理行為更能接受,但被告反而對座輪椅的婆婆施襲,被告在審訊期間毫無悔意,加上行為違反誠信,判即時監禁5個月。 裁判官陳炳宙裁決時指,被告曹慧敏(44歲)自辯時解釋是因為手臂被抓傷,「反射動作」下執起沐浴露瓶「係甘意掂下」婆婆,但「係甘意掂下」反映被告有意識選擇力度,是故意行為,並非如被告解釋無意識下的「反射動作」。 裁判官亦考慮被告打婆婆時曾說「去死啦」,如此詛咒證明被告明顯有報仇心態,而並自衛,故裁定罪成。 法庭記者:歐陽聯發